2010-09-05

6445萬蓋蚊子劇場,完工一年仍然沒有用,預計要再花四千萬元以上才能進去用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北市政府不只新生高架橋工程浮報價格、花博部分植栽單價異常偏高,身為郝市府「四人幫」之首的李永萍副市長也好會花錢,其在擔任文化局長任內,大手筆花了6445萬在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內的明日世界館蓋了一個可以容納300席次的觀光劇場,但是從去年10月30日完工到現在已經十個月了,卻連一場活動都沒有辦過,而且明年客家文化主題公園開園營運後,明日世界館的劇場仍然無法使用,成了名符其實的「蚊子館」,根本不把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當做一回事!

李慶鋒議員表示,「明日世界館」原屬教育局台北市兒童交通博物館的一部份,2007年市府規劃設置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後,就結束兒童交通博物館的營運,並將其中的明日世界館的整建及未來營運交由文化局主政,時任文化局長的李永萍就用了2008年度的擴大內需經費在明日世界館的二樓,蓋了一個擁有300席次的觀光劇場,總工程經費達6445萬元,但離譜的是整個工程只管二樓的劇場設施,一樓內裝還是一片雜亂無法使用,大雨時還會漏水,外牆看起來更是破破舊舊,所以劇場自從去年10月底完工到現在,根本沒有使用也無法使用!李慶鋒議員批評,李永萍擔任文化局長時就只會好大喜功的到處去蓋劇場,也不管如何使用與何時使用,根本是本末倒置!

簡余晏議員指出,明日世界館所在位置是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的預定地,而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已經接近完工,預計於明年2月中旬陸續辦理開園營運,但是遲至今日,因為相關的點交作業尚未完成,劇場的用電也還有問題,所以明日世界館根本還沒完成從文化局移交到客家事務委員會的工作,客委會必須接手後才能辦理明日世界館一樓裝修以及外牆整建的後續工程,經費約需6100萬元,編列在明年度的預算中,工期至少8到10個月,也就是說在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完工啟用之後,園區內卻仍有工程在進行,對於遊客進園遊興會大打折扣,公共安全以及遊客動線也都會受到影響,為什麼當初不能在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興建時就一併來做施工的工作?市府的效率真是令人難以接受!


陳建銘議員指出,除了效率的問題之外,文化局對於「明日世界館」還出現急於切割、撇清關係的動作,文化局的資料裡說「2008年10月31日兒童交通博物館移交本府客委會規劃作為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後經本局爭取擴大內需經費代為整修園區內之明日世界館二樓劇場,因未簽署房地使用契約,故本局並未正式接管」;但是在文化局的另一份內簽中卻可以看到「後經本局局長及客委會主委於2010年5月4日初步協調,考量客家文化主題公園之整體性,明日世界館實宜及早返還客委會統籌規劃管理」。可見當時「明日世界館」就是屬於文化局所管理,否則何需返還作業!從這裡就可以看出目前身為郝市府核心人物的李永萍副市長總是大權緊握,可以邀功的興建工程就由文化局爭取,等到發現無法收尾、有爛攤子了,場館無法使用變成燙手山芋,就趕快丟給其他局處,如此霸道的作法,難怪會被說是「四人幫之首」!


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三位議員表示,外界擔心文化局好大喜功到處建場館的批評聲浪並非始於今日,早在2008年6月17日市府藝文組市政顧問會議時,身為市政顧問的經濟日報總主筆馬凱先生,就在會議中對李永萍直言「建造如此多的可容納百人或千人的劇場,是否思考過觀眾群在哪,今日國內通貨膨脹嚴重經濟蕭條,有多少人有閒、有錢、有心情、有習慣去劇場欣賞聆賞表演,倘無市民去觀賞表演,即使蓋千座劇場那都是白費的蚊子館」。三位議員呼籲,文化局應該重視的是台北文化的內涵與整體的文化面貌,不能認為蓋場館就是做好文化工作;當初身為文化局長的李永萍,現在更高升為副市長擁有更多的權力,當然更不應該以行政資源來滿足自己的政治夢想與驕傲,塑造屬於自己的文化小圈圈,如此實非文化界之福,更非市民之福!


照片一、外觀破舊的明日世界館(照片右棟)與已經蓋好的客家文化中心大樓(照片左棟),兩者形成強烈對比,更與週遭主題公園的設計格格不入





照片二、明日世界館一樓雜亂不堪 根本無法使用

2010-09-04

請檢調儘速保全證物,廉政委員會查不到東東,應立刻防止串供及湮滅證據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4日表示,郝市長今天的記者會等於是否認他在8月25日的新聞稿及議會答詢,當時郝市長與政風處長楊石金在議會口徑一致,一再說他們對於有關新生高價格偏高一案,政風處在主動調查後尚查無不法,但現在查到一半就查不下去了,內情當然更不單純,簡余晏質疑郝市長今天下午的臨時記者會並沒有說明為何只移送到前新工處長?是止血嗎?郝市長不是說「調查無上限」嗎?查不下去之後為何只移送到處長層級?

簡余晏認為,從郝市長坦承這樣的調查已達行政調查的極限,顯示所謂的「廉政肅貪委員會」不具調查權及法律位階,由郝市長籌組的委員來調查郝團隊是球員兼裁判,作賊喊抓賊,簡余晏呼籲檢調應儘速積極展開保全證物的相關工作,以防止串供及湮滅證據。

簡余晏表禦,昭淩公司在2005年8月15日以667萬元取得了「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可行性評估工作」的報告,2006年2月16日拿到了「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設計及監造工作」,這次的設計與監造的標金是6869萬7600元。但詳細檢視市府於2008年4月有關於新生高的公文來看,是市府於市政會議等相關會議中,指示要調高新生高架橋的金額,而且要求用三家投標公司的「投總標價」來計算,這種指示的確非比尋常!

市府2008年4月1 1日的關鍵公文原本提出了方案一的13億1430萬4336元,及方案二的13.9億元兩項方案中,公文也強調說:「另依 鈞長政策指示及復經昭淩顧問公司依照97年4月7日投標廠商投總標價……」調整本次工程預算價。請問,文中的「鈞長」是誰?是市長或副市長嗎?或只是處長嗎?有沒有人口頭指示處長呢?是誰指示要依照「投標廠商的投總標價」來計算的呢?最後得標價錢也這麼剛好,就是以13億2198萬0025元得標,果然就是比公文中的方案一來得高!

簡余晏認為,新生高價橋案愈查愈覺得層層關卡都非常「湊巧」,這只是一個處就可以決定工程底價調高三億元嗎?她呼籲郝市長應自動請求調查。

昭淩終於說話了!關鍵問題是:誰是「鈞長」指令?市政會議、工程會報裡誰指示了?公文內簽誰曾看過?金額為何這麼剛好?




昭淩終於說話了!希望檢調單位速速保全事證,把相關公文及內情查扣,避免串供及湮滅證物!我認為昭淩今晚的說法是事實,因為昭淩公司在2005年8月15日馬英九市長任內以667萬元取得了「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可行性評估工作」的報告,2006年2月16日馬英九市長任內再拿到了「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設計及監造工作」,這次的設計與監造的標金是6869萬7600元,這個金額已經很高了,昭淩公司只是規畫提金額給人招標再監造,所以,不論規畫新生高金額多高或多低,昭淩都穩拿近七千萬元,除非是跟投標業者串通,否則昭淩沒有太大的理由來亂搞。

但反觀市府於2008年4月的公文來看,是市府於市政會議等相關會議中,指示要調高新生高架橋的金額,而且要求用三家投標公司的「流標金額」來計算,這種指示的確非比尋常!

請看上面的第二張公文,上面的公文逕從方案一的13億1430萬4336元,及方案二的13.9億元兩項方案中,就擬辦「檢陳修正施工預算書一份方案二」來辦理招標!究竟是科長、總工程司、處長、代局長、局長、秘書長、副市長、市長、顧問等等,上述這些人中,是誰選擇了金額較高的方案二?只是科長嗎?

此外,上面的公文第六點也說:「另依 鈞長政策指示及復經昭淩顧問公司依照97年4月7日投標廠商投總標價……」調整本次工程預算價。請問,文中的「鈞長」是誰?是市長或副市長嗎?層級多高?是誰指示要依照「投標廠商的投總標價」來計算的呢?最後得標價錢也這麼剛好,就是以13億2198萬0025元得標,果然就是比公文中的方案一來得高!

以下是今晚的最新進度!(中央社)新生高景觀工程植栽花價爭議延燒。負責廠商「昭淩」晚間發表聲明,指價款均依台北市政府指示辦理,形同遭不白之冤;北市府則回應,廠商拒肅貪中心訪詢,卻逕發聲明,令人遺憾。昭淩公司聲明指出,新生高景觀相關工程,當時是北市府因發包時程壓力,以及政策考量下,指示調整單價與總價,當時業者表明異議,但仍依指示辦理。昭淩強調,從預算審定、底價訂定、投標資格審查,乃至決標作業,都是北市府負責,昭淩無權參與,當然沒有圖利可能,對於北市府將全案函送法辦,重創公司商譽,業者對相關損害將依法追訴求償。

北市府則表示,昭淩公司接受市府委託,設計編列工程契約預算金額,卻未尋訪市價依實編列,逕依其他廠商平均報價作業,致使單價偏高,造成北市府重大損害,顯已涉及背信,因此市府才在8月25日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府表示,市府廉政肅貪中心專案調查小組日前要求訪詢昭淩公司,卻遭拒絕,如今昭淩公司逕自對外發表片面聲明,令人遺憾。目前相關案情正由市府廉政肅貪中心專案調查小組調查,如有公務人員涉及不法,將立即移送檢調偵辦,絕不寬貸。990903


下面則是2008年4月9日新建工程處曾召開的第9710次技術會報,會議記錄裡面也曾提到新生高架橋工程:

2010-09-03

轉載/宥亘帥哥跟亮君美女上報紙介紹夜市在地美食

文/陳宥亘



帥哥宥亘與美女亮君,近日友情贊助扮演外景主持人,前往夜市介紹在地美食,亮君在遼寧夜市介紹古早味美食;宥亘去了士林夜市,曾經在士林唸了六年的書,所以也介紹了不同於觀光客所知道的學生族美食。




士林夜市好像我家的灶腳一樣,一、兩個禮拜不回來逛逛,總絕得少了點什麼,學生時代逛士林,大家都習慣往巷弄裡吃,士林市場幾乎都是觀光客,反而大南路或陽明戲院附近的店家,才是學生族的最愛,我最愛青蛙撞奶、豆花伯、豪大大雞排,每次回士林,一定要朝聖的啦!』




寧夏夜市的老店環記麻油雞,推薦大家來絕不能錯過,重點是麻油道地有夠香,腰花炒得夠脆!從小跟著爸媽吃遍台北大小夜市,說特色夜市,當然是最多古早味的寧夏夜市,相較於師大夜市瀰漫著異國風,我喜歡傳統古早味的夜市小吃,不論是潤餅、麻油腰子、燒烤、章魚燒,寧夏夜市攤子緊緊相鄰,感覺好親切又溫暖,每一道都像阿嬤的手藝一樣,每一次來都好難取捨。』

2010-09-01

這是新生高價橋的關鍵公文!從花價、水管價到花博舞,讓我們看清檢調與市府的權力運作!





扭吧!跳吧!看這些局處首長努力大跳「花博舞」,真是好不認真!連區公所、局處首長、學校學生等都得花時間練舞,區公所開工前還得先跳舞愉賓,早上跳中午跳上班跳下班也要跳,而且跳花博舞還會加公務員積分列考績!奇怪的是,這兩天議會開議我要求市府局處首長先開舞跳一段,為什麼民政局長不敢在議場跳跳看?兵役處長朱亞虎不是很自豪地說他很會跳「花博舞」還教會四百人跳!或許,等到半年後花博結束時花枯了、草謝了之後,花博最後只在大眾心中~~留下局處首長跳舞的倩影~~

此外,北市要求學校把參觀花博列入校外教學納入課程,要學童自己出錢買票但不能請假否則算曠課。還舉辦「舞動花博競賽活動實施辦法」,要各級公務人員從消防到警察都組隊參加花博舞競賽,是公務員員警太閒嗎?還是嫌治安太好?公務員參加花博受訓還算「終身學習時數」列考績參考,這是什麼碗糕政府?人民要公務人員要員警消防人員是用來跳花博舞給我們看的嗎?

再來看看花博買的三千餘萬株花!翻開花博標案,一株「月桃」在林安泰古厝單株價格是80.99元,但要另加「施工費」一株要價19.06元;圓山展館單買一株白玟草要40元,植栽契作費另加10元共要51元才能種一株草,一株日日春的單株價格是17元,施工費也要10元,加起來的價錢要27元。

不只花草單價嚇人,花博各標案處處都是一模一樣品項卻不同金額的標案,例如每里發給里民的長條花槽,市面訪價的批發價50元一個,但市府大量採購後四個標案分別買到一個52元或68元,價差達16元。栽培土市場批價25公升一百元,但是,市府大量買的栽培土10公升達56元或72元,比坊間貴上近八成。而且市府內部買的單價彼此差距很大一樣的盆子價差高達三成以上!

試問,花博有必要提供里民要多少領多少的盆栽、栽培土、灌木嗎?這些發給里民的盆栽已達四標,分別是1008萬元、786萬元、1006萬元、1006萬元,再加上發給學童的521萬、531萬元,總共金額已花費4860萬元8313元,這些錢就像丟進了水池一樣,市府有必要花這麼多錢家戶送盆栽嗎?這些盆栽的教育效果如何呢?誠如《博覽會的政治學》一書所說:「打從成立的一開始,博覽會就是國家和資本共同演出,人民被動吸引和接受的制度性存在(頁18,博覽會的政治學,吉見俊栽著,蘇碩斌等譯,群學出版,台北:2010五月)。」升斗小民都知道,我們需要減稅、需要好的交通、需要便利的垃圾筒、低房價等,但是,國家及資本主義卻要求用納稅人的百餘億來買花,這難道就是我們所要的嗎?我們不需要市府用納稅人的五千萬元廣送盆栽啊!

離譜的不只實際的制度與採買,還有最近市長、副市長、發言人對於「愛花博」的論述,竟然「愛不愛台灣」是取決於「你愛花博」嗎?例如

**郝:愛台灣就要挺花博,你可以不支持郝,但要支持花博
余晏:我們很支持花博,但是我們不支持胡亂花錢啊!而且以前你們都是強調要愛「中華民國」而非台灣的呀!

**郝:花博一連串的負面新聞,謞花農傷心、憤憤不平,讓花農辛苦付之流水。
余晏:是郝市府的發包能力讓人質疑,為什麼要牽扯花農?讓人民質疑的是郝市府,並不是辛苦的花農啊!為什麼硬要花農來幫郝市府扛責任,花農是市長嗎?

**郝:一味批評,讓花農受傷
余晏:拜託,彰化花農沒受傷,台北賺錢的中間商也沒受傷,受傷的是納稅人對政府的信任,是納稅人的荷包受傷了!

**郝:這樣的選舉操弄,讓花農的努力付之流水
余晏問:為什麼郝市長要政治語言操弄,硬把市府發包圖利不當事宜,扯到花農身上?郝市長這樣的責任移轉才是對不起花農的選舉操弄!






拋開論述,再回到令人不可思議的三百元買一株花的「新生高價橋案」,根據2008年5月20日送出的「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發現,「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等2項工程」裡面,稽核委員指出,這項工程原本只要支付中山二橋的預付款的30%,也就是本來只要先行付給工信工程公司1億5千萬元,但是,郝市府卻在「擬辦時,方插入『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一齊適用」,導致市府先行支付了18億元工程款的30%,也就是付出了約5億4千萬元。天底下有這麼好康的事嗎?但可惜的是,檢調至今仍沒有出手,也沒有立刻查扣市府到業界的相關證物,了解當時是誰下達指示,讓工信工程從只能先拿1億5千萬元,一下子多拿了近4億元,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日前我依照議員職權要求調閱新生高架橋從第六次流標後到第七次流標的內簽,但在市府剛到的文件,卻刻意將當時曾「簽稿會核」的單位都塗掉了,市府也塗掉了一些關鍵的印章及會簽的文字(請看上下的公文),例如當時是那一位局處首長審核?是誰決行的?此外,郝市長一直將新生高架橋視為他的重要政績,是誰下達指令要一次將標案爆增三億?當時局長、秘書長、副市長、市長真的完全都不知情嗎?或者是特定人等下達的特別指令?

另根據2008年4月11日維護工程科上呈的公文中,檢陳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修正後之預算書,當時原本有預算書二份,原本有方案一13億1、方案二13億9,但是這份公文經過塗改,送達處長時只剩下爆增的13億餘元的方案一個,中間究竟有那些局處會簽?如會計單位等其他單位可能都有意見,最後都是被誰說服的?這些內情都需要詳細查明。


新生高價橋的案子並不只是植栽浮報,把二元的蟛蜞菊報為三百元而已,連植栽之外的水管爆增十二倍,橋上的隔音牆到鋼筋水泥都有問題,甚至連預付款項都可以一夕增加數億元,層層巧合內情啟人疑竇,但市府送議會的資料竟隱匿了關鍵的是誰蓋章?是誰簽核?經手其他局處的意見為何?但檢調至今仍以「他字案」分案而已,相關公文卷宗及工信、昭凌等證物可能不易再找到,有人建議議會應組成調查小組,但事實上議會並不具調查權只有監督權,此事是行政權及司法權應速速展開偵辦才能讓真相大白,有正義感的檢察官應儘速掌握事證,避免被湮滅證據。

曾幾何時,民主台灣現在跟北韓一樣,公務員與小學生要一同大跳馬屁「花博舞」,公務人員屈服於權力結構早也跳晚也跳!高中國中小學生跳舞外還得花錢買票考花博,暑假作業更以「花博」為中心思想,郝市長接受媒體訪問時更強調他「現在唯一只想要把花博辦好!」但是,台北市政千頭萬緒,一年近二千億元的預算中,為什麼花博變成了如同早年的「三民主義」一般,必須全民動員萬眾一心來擁戴?郝市長只剩花博這項事情要做了嗎?都沒有其他重要的事嗎?

從花博舞、誇張的新生高花價水管價、到同一個花盆差價達16元,以至於一市之長到電視去強調的「愛台灣」是要「愛花博」而不是「愛人民」!這個市府顯得混亂、鏍絲鬆脫、無指揮無秩序之外,也正符合《博覽會的政治學》一書中所描述的「作為權力機制的博覽會」,根據傅柯理論,權力就是「無數的力量關係,是內在於這些力量關係被行使的領域」的作用之總體(頁258)。就如同監獄、學校一樣,博覽會也是由一種微觀權力在運作並制約主體的場域(頁259)。11月即將登場的花博,展現的是KMT政權市長與發言人的權力場域、利害的營建工程公司、賣紀念品及宣傳花博的媒體、包得到千億預算的花商……就是這些有權勢者制約了台北市的權力場域,而我們竟連拒看郝市長跳花博舞的權力都沒有!

這不只是國家和企業如何透過博覽會強迫大眾接受帝國主義和消費的意識形態,而是,從博覽會這個場域的言說,我們也看到了空間結構如何形塑人們看待世界的方式!《博覽會的政治學》早就說了,博覽會是一個投入龐大預算的巨型公共事業,組織過程本身帶有強烈的政治性格(頁259)。但是,我想問的是,在當前內憂外患的台灣國際處境下,台灣人要的真的想花百億元買三千多萬株花種菜種花跳花博舞嗎?這就是我們要的台北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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