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收費員工穿著貌似員警的背心開單!嚇唬駕駛!應標示為「不是員警」


台北市政府停管處將路邊收費停車格委外開單,承包廠商國雲公司與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嘟嘟房)的制服與警察制服有多像?今天下午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李慶鋒進行交通部門質詢,陳列收費員與警察的制服在質詢台前,停管處處長張哲揚竟然無從區分何者為收費員制服,何者為警察制服。簡余晏痛批:「連處長都分不出來,一般民眾如何區別?停管處放任假警察滿街開單嚇唬人民!欺負百姓,太過分了!」







警察制服具有威權性及法律效力,一般民眾見到警察就緊張冒汗,停管處為何放任委外開單的公司設計跟交警與義警相似的制服?收費員穿在身上滿街開單,造成民眾誤認為是警察,停管處用意何在?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簡余晏要求停管處立刻改進,不然就叫警察來開停管處罰單。



1 則留言:

P. C. 提到...

請問這篇文是否要請議員澄清一下, 穿著印有非警察字樣或是空白不印刷的同款背心, 不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