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余晏部落格
2012-03-29
書面質詢/警局應速徹查以手電筒照記者鏡頭的員警,並記過處份
台北市政府動員千名員警,且以警用的鎮報LED燈手電筒照記者攝影鏡頭,請說明是那一名上級指示以手電筒照媒體鏡頭?請提供相關員警及其長官的調查報告,以及懲處層級。新聞採訪自由是民主國家最基本的人權,也是言論自由中最重要的一環,在正常的新聞現場遭員警如此暴力干擾,顯見台北市長及警局長與各執勤員警不具人權基本素養,請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下令手電筒照反制新聞採訪的現場命令過程,及決策流程,公文往返情況。並請提供事後的檢討處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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