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 ─ 金溥聰秘書長的行動準則?
「馮」批便告不手軟
要你財產賠到「光」
天涯海角不嫌「遠」
必追殺到「無」痛不「欲生」
被告:民視政論節目「頭家來開講」主持人謝志偉教授暨來賓游盈隆教授、郭正
亮教授等人
原告:執政黨秘書長金溥聰
緣起:宋楚瑜先生於2010年10月19日在某媒體接受訪問時指稱「金溥聰先生
作的民調常是假的」,令他「不敢恭維」,民視「頭家來開講」據之評輪,
結果,金溥聰從主持人告到來賓。且此為去年年底以來第二攤。
按 政治之事率屬可受公評之範圍,此為民主國家之常態。金溥聰貴為執政黨秘書長,位高權重,卻是動輒對從事政治評論的媒體人或學者一再提告,且屢屢提出高達新台幣兩百萬元的巨額賠償金,不論是缺錢或是缺德,都不得不令人懷疑其恫嚇監督聲音及限縮言論自由以達寒蟬效應之意圖。而今之執政黨掌握幾近無限的權力,無窮的資源,其黨政高層的一言一行,動見觀瞻,皆為社會上可受公評、甚至無情批判、嬉笑怒罵之對象,此乃民主國家之常態,原因無他,懼其大權在握而不知節制也。這兩年來,台灣的言論、媒體、新聞自由卻是迭受國際觀察組織關切的對象,何以致之?。。。
2 則留言:
余晏大...
那個應該叫「偶語棄市」吧!
XDDDDDDDD~~
人有失蹄,馬有失手嘛~~
況且去勢也通阿,只是刑罰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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