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7

反怠速的共識

一度覺得民主代議士政治是最沒有效率的,但,今天很難得的,議會難得有一點共識,這是陳建銘提出的提案,希望開車者的引擎路邊停下不要超過三分鐘,很難得的,各黨一致贊成。在此為建銘大哥拍拍手!

以下為提案

案由:

世界地球日剛落幕,各地吹來一股減碳節能的風潮,北市身為首善之區,為有效管制溫室氣體排放,建立健康永續之生活環境,將減碳政策融入日常生活之中,爰提出「臺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草案,使北市朝著綠色城市方向更邁進一步。

理由:

一、環保署表示車輛怠速(引擎空轉)狀態,不僅浪費油料,也因引擎燃燒不完全,導致積炭增加,產生更多的廢氣,加速引擎機件磨損;據統計汽油車每天如減少怠速半小時,每年可節省640公升汽油,可省下油資約1萬8千元,可減少1.4公噸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柴油車則可省460公升柴油,可省下油資約1萬1千元,可減少
1.2公噸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此國際原油高漲的時代,民眾消費成本一再上升,若透過改變日常生活中的習慣,不僅可以節省民眾荷包支出又能作環保。

二、今年臺南市與臺中市先後推出管制怠速車輛之政策,分別透過設置自治條例或依據空氣污染防治法方式執行該政策,針對機動車輛在一定場所候車時,引擎持續運轉不得逾3分鐘進行規範,以臺南市為例,由95年度起率全國之先,開始推行反怠速相關措施並進行省電減碳行動,由市府團隊開始作起,在96年度共減14萬噸的二氧化碳,為市民提供一個良好的模範,並且將所試行的經驗,提廣至市民的生活當中,未來也將辦理地球健康日的活動,鼓勵民眾一周一日不開汽機車,及各營業商家冷氣不外洩的宣揚,身為首善之都的臺北市,不能讓其專美於前,制定北市專有自治條例才是首要之任務,愛台灣不要只是口號,應真正落實於生活中。

三、附上臺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草案條文。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除了汽車之外,其實機車也應該要減少引擎空轉
在等紅綠燈的時候,只要轉一下鑰匙把引擎熄掉就行了
大家想像看看
如果在某個路口等紅綠燈的機車都沒有排廢氣
不僅可以做到環保,也可以保護更多機車騎士的健康

我現在如果騎車外出
遇到超過30秒的紅綠燈時就會熄火等

建議余晏可以繼續推這項

匿名 提到...

簡議員余晏小姐妳好!

在市議員的努力之下開始推行反怠速相關措施並進行省電減碳行動之永續的綠色環保工程,應該是屬於全體台灣人的義務,不僅要同時從基礎教育向下扎根做配合,而且有必要與生產交通工具的業者做意見上的交換,能否建議業者在機動車生產設計做配合加裝﹝車輛怠速愈時警告器﹞之必要,此乃或許有助於實際之功效。

匿名 提到...

簡議員您好:
我覺得怠速其實並不算是暖化的主因
是否還有別的方法來抗暖化
如果把一把無用的座車跟航程減少
應該也能有一點幫助
因為這樣會讓我覺得變相的跟人民索錢的政策
讓人覺得騎車在街上可能也是一種罪過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