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8

市府編了2千萬元,買高畫質市長視訊系統



台北市的資訊處的經費、使用成效、大買設備的情況真的要審計部、監察院好好全面追查一番,往年都用一句話「市府資訊平台」為由,一花就是百萬、千萬元,現在又編了一個台北市長的「本府行動會議視訊系統」軟硬體機制竟然就要花二千萬元,需要為了「視訊」就花這麼多錢買無用設備嗎?資訊處的預算裡多的是浪費而不必的錢!竟然全都被郝市府動員翻案過去了。














3 則留言:

K 提到...

( ′,_ゝ`)<…

匿名 提到...

議員我對於今天報導的中國研究生補助有些建議,雖然不知道對不對,但是可以了解看看。

藍營不斷說只補助2個月,不是每個月都補。

但有些短期的大陸研究生會來台灣的大學做交流,
時間也不長,大概2個月,像這種短期的也申請補助,各校不斷循環,加上未來一直開放研究生來台,這些補助加起來都是很大的數字。

另外我認為研究生補助應該像去年補助應屆畢業生或被停半薪回學校充電一樣,有預算限制,這樣才不會排擠台灣教育資源,也才合理。

匿名 提到...

請簡議員上電視糗一下像聯合報這種荒謬不堪歷史檢驗的媒體...
聯合報馬上前與馬上後 ,對周占春法官的不一致 :馬上前:
✕周占春是國家的教師,社會的良心 ♡周占春用政治念力來寫判決,通篇胡言

(2006.12.28/聯合報/社論)

權貴犯罪,階級犯罪:台開案判決書可歌可泣!
昨日出現兩則對比強烈的新聞:一是趙玉柱與趙建銘父子因內線交易等罪被判刑;另一是台中市有一手傷失業的父親,帶著十歲的智障兒,到大賣場「試吃」果腹,被以竊盜罪送交法辦。

台開案一審宣判。判決書字字鏗鏘,可歌可泣。其中最令人震撼者,是對於台灣現今「階級犯罪」或「權貴犯罪」的實況,作了深刻的描繪。判決書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種因階級身分不同而犯罪後果迥異的情形,歷二千三百年後,甚至經過解嚴及政黨輪替,迄今在台灣「依舊是社會現實」。因此,「在監獄中服刑者,絕大多數是屬於下層社會的傳統罪犯。」

判決書說:那些「違反社會規範的權貴階級」,因為「可以左右立法」,遂可「將眾人皆認違反社會規範之行為,不致列入刑事法律規範所要處罰的行為」;即使立了法,但權貴階級「或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或潛逃出境逍遙法外,絕大多數得以繼續享受其犯罪成果,依然光鮮亮麗地行走上層社會,或繼續支配著台灣之政經社會資源,此即『權貴犯罪』之現象。」

合議庭對台開案判處重刑,在判決書中處處顯示,不啻是要為這個「以權生錢,以錢求權」、但司法體系卻對「權貴犯罪」束手無策的畸形社會,尋求救贖。否則,我們如何去面對那一對在大賣場試吃被指為竊盜犯的可憐父子?

台開案的判決書,不僅是對單一刑事個案的判決,更是對台灣政治階級生態及政商關係的嚴正控訴。本案合議庭審判長為周占春,受命法官林晏如,陪席法官林孟皇;從判決書透露的學養與瞻矚,可見他們不只是一介法曹,且是國家的教師,社會的良心。

判決書說,「權貴階級」有兩種,一種是「掌有公權力者」,另一種是「有錢人」。「權貴犯罪」及「階級犯罪」的主題,就是「以權生錢,以錢求權」。判決書並在幾處提及,我國在經歷第一次政黨輪替後,「權貴犯罪」及「階級犯罪」的異象仍然存在。這令人想到一九五七年南斯拉夫的吉拉斯,在《新階級》一書中,公開指控當年宣稱推翻封建剝削階級的共產黨,掌權後已經變成了新的封建剝削階級,他稱之為「新階級」。

台開案正是經第一次政黨輪替後「台灣新階級」的演出戲碼。而且,本案合議庭顯然視台開案只是這個「新階級犯罪」的一個小小的樣本而已;在判決書中,法官不但論及「百貨公司合併,亦可發現尋求政府決策者『關愛的眼神』」,亦且提及「政府所推動之二次金改」……等等。顯然,在合議庭的心證中,趙玉柱、趙建銘只是整個「權貴犯罪集團」的替身而已,那些與「百貨公司合併」或「二次金改」有關的共犯結構,如今卻成了司法的漏網之魚。兩相對比,趙玉柱父子儼然成了「試吃」被捕的那一對父子!

明天,國務費案第三次開庭,這才是「政治權貴犯罪」及「統治階級犯罪」的經典之作。台開案合議庭所指趙建銘父子的特質,如智識程度高、不知潔身自愛、造成危害重大、犯後毫無悔意等惡行,在國務費案的陳水扁夫婦皆是更有過之;何況,總統夫婦如今更以一切黨國機器來壓迫司法,干擾審判。陳氏夫婦的國務機要費案,才是最不公的「統治階級犯罪」,亦是最不義的「政治權貴犯罪」。

台開案宣判,我們不但讀到了一本判決書,更讀到了一部社會良知的籲天之論。這是司法審判史上的罕見佳構,更是評議政經正義的春秋之筆。值得司法鬥士們引為驕傲與光榮,但亦可使司法敗類們感到羞愧汗顏。

因為,當下「統治權貴階級犯罪」何以如此猖狂無憚,揆其原因,絕不止判決書中所說「利用法律漏洞自始不構成犯罪」,及「潛逃出境逍遙法外」二端;更重要的原因是司法的腐敗懦弱,縱容姑息,甚至迴護吃案。例如,本案判決書即認定,趙玉柱父子介入「公股民營企業」之人事,且趙家與耐斯企業的金錢是「贈與」而非「借款」,趙建銘又確實與藥商有金錢關係;但合議庭基於「不告不理」之原則,「非本院所得審究」。換句話說,合議庭不啻公開在判決書上昭告:台開案的承辦檢察官許永欽吃案!

司法是「統治權貴階級」的共犯幫兇,抑或是「統治權貴犯罪」的社會最後防線?請聽一聽台開案判決書的暮鼓晨鐘吧!

馬上後:

(2010.11.07/聯合報╱黑白集)

周占春的膽識
看到周占春對陳水扁二次金改案的判決文,不論是憤怒也好,感到荒謬、可笑或難以置信也好,你不能不佩服周占春法官的膽識,他真的是無所畏懼。

早就有人預言,扁案落到周占春手裡,絕不可能定罪。周法官絲毫不畏人言,他左拿憲法擋箭,右舉馬英九為矛,編構出一套天馬行空的奇言,說金改根本不是總統職權,陳水扁雖拿了六億多,其實只是他和財團間的一場「誤會」,不應該有罪。

在周占春眼裡,什麼國家基本大法,也只不過是一罐幫阿扁脫罪的立可白罷了。他自扮大法官,把憲法總統和實權總統一分為二,用影子幫真人掉包。周占春偷天換日,可不是摸黑進行,他大剌剌在記者會上向公眾開示、說教,把全國百姓當成愚夫愚婦,一點也不怯場。

周占春也絲毫不怕「白玫瑰」,不怕司法形象低落到什麼地步,更不在乎政黨輪替過幾回。他用政治念力來寫判決,用憲法否決六法全書,把公平、正義、廉潔拋在腦後,更不管輿論會怎麼說。他以「嘸你嘜安納」的勇氣,寫出矛盾百出的詭辯,把一個呼風喚雨的人形容成天真無邪,讓人瞠目結舌。對於其通篇胡言,許多人還在拚命咀嚼其間真諦與奧義,活脫一個卡夫卡式的荒謬社會。這個判決絕對該收入教科書,供法律系師生辯論。

可怕的不是周占春個人的膽識,可怕的是一個出了什麼岔的社會,會讓法官變成這副模樣,整個國家卻束手無策。面對周占春這種大無畏的綠營「死士」,執政黨卻仍只能囁嚅著說「社會自有公評」;請問:台灣的法治和社會價值要靠誰來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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