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8

短評/這個政府還在竊聽多少人的電話?


自從9月28日爆發國會電話0972630235監聽醜聞至今,十天過去了,無人下台也無人能改變濫權監聽現況!影響所及,民意代表電話變少了,因為人民都擔心談話內容被聽而改為約政治人物「見面談談」,理由是「竊聽嚴重、全民皆知!」取而代之的是易付卡及line用戶大增!但,荒謬的是,「老大哥」竊聽戲碼未見轉變,繼續大喇喇上演,檢調國安情治體系繼續吃到飽監聽!究竟,此時此刻,這個政府還在竊聽多少國人的電話?

民間早已傳言,政府發給特許4G執照時,電訊業者是否提供專業監聽空間、器材及人員,竟是發照參考之一。此外,軍情局電技室前名為安華監聽中心,直屬於警備總部,與國防部、國安局等進一步從各大電信業者機房直接架光纖,以數位錄音系統專線監聽。更謠傳警總早有一套室內電話監聽系統,愛掛那就聽那線。又傳言指檢調早已採買可監聽skype等技術設備,破解最新視訊影音,甚至有電影所演的電腦監聽「關鍵字」技術……,類似傳言日新月異。可以證實的是,如果連國會總機、立委、助理電話全都一線不漏的發票准聽,普通老百姓的電話更是愛怎麼聽就怎麼聽了!

學者約翰彌勒(John Stuart Mill)早在1859年的《自由論》強調:「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是真自由。」但國家機器竟假調查犯罪、愛國主義之名隨意侵犯人民隱私!讓全民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人人活在被監聽掛線的懷疑中,天天講電話都覺得有第三人在一起聽。例如,檢查總長能以「政府懷疑你可能貪汙、關說」就咨意隨便竊聽三名助理及國會總機嗎?立法院通過的《通訊保障與監察法》不就為了保障人民隱私權而立?刑法315條妨害密秘罪規定偷拆他人信件可罰3千元,315條之一無故竊聽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雖如此,但法界估計去年監聽電話線約10萬多線,受影響通話人次逾600萬人次。可恥的監聽數字顯示,台灣已不再是美國自由之家所稱的「自由民主國家」了,人人都有可能被濫權執法人員侵犯隱私!

黃世銘現在天天自爆以求不被總統切割而自保,擠牙膏式的真相曝光,透露出監聽背後牽動的總統、閣揆、檢察總長不只「熱線你和我」,並且進一步「共同分享監聽譯文」的荒謬!8月31日深夜天天一爆證實有不尋常互動。9月6日記者會前後的互通有無,在在證實「監聽電話」分享譯文會嚴重侵害人權,而且國家機器一定會濫用「監聽所得的任何內容」,不論監聽理由多冠冕堂皇,享有監聽權力者勢將濫用權限,基本人權皆不保。

此刻,人人都懷疑自己的大哥大被監聽了!軍情局應立即剪掉室內監聽系統!檢調單位應公開剪掉專線光纖!電訊特許執照不能有要求設「監聽設備」的但書,所有的監聽器材、人員、耗材、譯文費用都必須攤在陽光之下!國會應立即組成專案調查小組正式公布近年的監聽技術及如何銷燬譯文檔案等細節,否則,「老大哥」將繼續假保護自由之名,再侵犯人民基本自由,如果我們再坐視不管,這個政府還要再無法無天竊聽多少人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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