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7

國慶日警察踹人日,余晏質疑警察十月十日用腳踹人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17日上午在警察局聚眾及監聽專案報告上坦承,十月十日當天員警以「拖車」上的鋼製「金屬棍」攻擊學生,警方上午把拖車及水瓶兩項「兇器」拿到現場,台北市議員簡余晏現場播放影片,質疑員警三人一組,兩人擋住多數攝影鏡頭,另一名員警現場踩踏民眾肚子,猛踹一腳 ,影片中清楚看到員警先勒住民眾的喉頸讓民眾躺在地上,接著一腳踹了民眾的肚子踩上去,警察局督察長陳銘政應允展開調查,15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簡余晏質疑現場員警情緒失控,警械使用條例並沒有准許員警手持拖車「金屬棍」砸車,而且竟連不鏽鋼水瓶也成為砸車的工具,員警實在太超過了,難怪現場學生傷痕累累。

市警局在會中坦承,已發出5萬2千元的金額給當天的員警,簡余晏則質疑調查及責任都還沒釐清怎麼就發獎金?現場沒有「舉牌」程序,依集遊法怎麼可以憑員警好惡就現場打人、毆傷學生?如果違法就必須舉牌,為何現場員警可以出動百人為所欲為?此外,員警在新聞稿中竟誣指學生「蓄意衝撞」,但現場的車子一直沒有移動,學生也團團包圍住車子,為何員警竟說車子即將「蓄意衝撞」?請員警擔供「蓄意衝撞」的證據。

此外,市警局上午帶來了當天砸車子的工具,一是「拖車」的「金屬棍」,一是不鏽鋼水瓶,簡余晏質疑這兩項攻擊工具都不是「警械使用條例」裡面的警械,為何會順手拿金屬棍來砸玻璃?讓現場學生誤以為員警是手持「扁鑽」?現場因此一陣緊張,員警根本是蓄意挑釁。

簡余晏質疑,台北市警局今年的監聽人數再創新高,今年的一到九月申請案件數達1771件,核准監聽的達1481件,即將再創歷年監聽新高,顯示監聽案件年年增加,員警都只靠監聽來查案。97年申請1217件98年1406件99年1437件100年1514件101年1910件,顯示員警現在不再靠其他方式,單靠監聽來辦案,到了今年數字更高,聚眾事件與監聽都嚴重侵害人權,要求員警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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