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30

流浪狗的命運…北市難道就不如北縣

感謝網友提供,以下畫面是2003年之前《動物保護協會》義工拍到的「處決」狗狗的殘忍畫面,無法承受者請不要觀看。

各委員會近日密集審理預算,本會期余晏抽到財建委員會,余晏今天在財建委員會主張,應努力杜絕棄養動物,將貓狗管理登記化,並且將108萬元處決貓狗、74萬元焚化死屍的費用挪轉為絕育費用,以免生靈塗炭。而且,台北縣的流浪狗現在有鴻海集團認養,相較之下台北市貓狗的命比北縣的還不如,一經捕捉多數小命嗚呼,唯有更改經費與制度才能改變棄養寵物的惡習。

產業發展局長陳雄文承諾,將在一個月內訂立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將貓狗登記、絕育等政策納入規範。

在動檢所7662萬2816元經費中,補助流浪母狗母貓1900隻的絕育手術費共285萬元,補助公狗公貓的絕育手術費950隻共76萬元,但相較之下,處決及焚化貓狗的費用分別為108萬、74萬元,焚化用柴油另要2180公升共57552元。

余晏表示,流浪狗被環保局發現時,捕網將狗狗抓起來的那一剎那,常嚇得屎尿並流,送到動檢所內,往往因為主人沒有去動檢所搶救領回,又因為動檢所人力經費有限,這些生命就被打下麻醉針,立刻再補上一針死亡。只要參觀過這捕抓流浪狗及打針死亡的流程,多數人都會贊成將流浪狗的管理全盤重新思考,讓台灣不要再成為野蠻處決流浪寵物的國家。

16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余晏姐

看到這篇我眼淚真的快掉出來了
我在動物之家當了好幾年的志工
每每看到動物超過收容期就被安樂
我們一直想改善這件事
可是我們力量太微薄了
現在有你的喉舌
我想貓狗有救了
余晏姐你真是太棒了

匿名 提到...

另外
我是有證件的台北市動保及TNR志工
如果有相關問題
我都可以提供意見喔

匿名 提到...

支持余晏
台北市必須有所改變

匿名 提到...

只是殘忍的國家才會像台灣這樣撲殺流浪狗,只有殘忍的人類才會隨便棄養狗貓,還美其名為放生,真是無血無淚。

匿名 提到...

歐洲、美國、日本的狗都比台灣的好命
台北縣的流浪狗又比台北市好命

匿名 提到...

安樂死???

安樂在哪裡?
請看依下招標書,負責承包貓狗處死的獸醫是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uGSrnyt0Q0&feature=related

匿名 提到...

我們有足夠的實力不去撲殺流浪狗,但政府年年都會要朝這個方向前進,前進了幾十年還是一樣,為什麼呢?因為議會與公務系統對政府與人民沒有信心,這讓台灣的狗每年都死掉好幾萬隻,我們難道還要再用納稅人的錢來殺狗嗎?

匿名 提到...

以下是去年的進度

2006/11/08 |

劉添財/台北報導

北市流浪狗問題一直無法徹底根除,多位台北市議員關切,要求市府要強力推動認養制度,以取代目前的安樂死,同時強化晶片追蹤制度;建設局長林聖忠允諾,在2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辦法,同時在新生假日農市設置寵物專區,擴大流浪狗的認養地點。

  中央全力推動的寵物晶片植入政策,國民黨議員陳玉梅指出,晶片規格混亂且掃瞄器不能相容判讀,導致有部分植入狗仍被認定無飼主狗而遭安樂死,要求市府必須向中央說不,並制定自己的政策;林聖忠說,已向中央反映多次都未獲回應,北市決定自行協調改善晶片相容問題,進而將貓納入寵物管理對象。

  台北市長馬英九8年任期即將結束,北市流浪狗數目也由過去5萬7 000多隻降為6500隻左右,國民黨籍議員吳世正、王欣儀等人認為,市府推動認養流浪狗制度不健全,以致多數被捕捉的流浪狗都被處以安樂死,要求市府擴大推動認養制度,並設置狗狗養老院,以鼓勵認養取代殺生。

  市府動檢所長嚴一峰答詢時表示,去年動檢所共收容1萬802隻流浪狗,其中約有三成被認養,但有五成施以安樂死,另有二成自然死亡,未來會加強推動認養制度,也規畫請知名人士為認養流浪狗代言。

  吳世正指出,根據動檢所統計,北市家犬飼養戶七年來從20.5﹪降至12.5﹪,加上認養制度不健全,多數流浪狗都面臨安樂死。王欣儀以高雄市為例,平日每周一至周六可逕至壽山動物園關愛園區,每周六晚間6時至10時到愛河文化走廊愛心認領養小站,認養流浪狗;每月最後一周的周六,環保局還會在美術館辦理認養,但北市卻沒有這樣的地點 。

  她建議,市府未來要開放更多的定時定點認養處,例如捷運劍潭站的士林夜市、天母運動公園、信義計劃區開放空間以及動物園門口廣場等。

  吳世正表示,台北市動物之家於九十三及九十四年試辦收容動物委託民間長期收容計畫,因北部設有大型收容場之民間動保團體數量過少,且皆已飽和,加上地方較偏遠,民眾參訪認養率不高,導致試辦成效不理想,因此要求建設局應積極自覓場地設置狗狗養老院。

匿名 提到...

我的狗送寵物店照顧時
被店方弄死,想到就心痛
那麼多流浪狗
很多都是主人心中的痛

匿名 提到...

偶認為應該禁止台北市繼續對流浪動物執行安樂死,除非有攻擊性的個案必須另行考慮外。流浪動物不去理它,或給予結扎再放走,生命它會自行找到出路,為什要如此對他?對弱勢動物的無情,是野蠻城市的退歨象徵。

匿名 提到...

影片太殘忍了,希望現況已經改變了。

匿名 提到...

提供這篇文章給您參考,或許法令的問題可以研究一下。

2006.03.12 中國時報
文:陳玉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

八年前台灣就通過了所謂的動物保護法,但你知道嗎?直到今天,台灣的流浪狗是依「廢棄物清理管理辦法」被處置,而且相關工作人員,大多是非專業的臨時工。

四年前花蓮吉安收容所內,流浪狗因飢餓過度而發生狗吃狗的慘劇。最近又在台中重演!我們呼籲政府,應儘快設置「動物保護」專責單位,並重新檢討相關政策。

民國84年,一群在當時常被譏笑為吃飽閒閒的動保人士,開始深入全台各地位於荒郊僻壤的垃圾掩埋場……,之所以全省垃圾場跑透透,絕非有特殊癖好,而是為了蒐集到更多證據,讓民眾了解--當時由清運垃圾的清潔隊捕捉到,被視為「廢棄物」的流浪犬,被送往號稱「留置所」或「收容所」的真實處境是如何。

那些地方的樣子,普遍是幾個殘破繡蝕的籠子置放在荒涼的垃圾堆旁,頂多上頭放塊回收來的破鐵皮聊表遮蔽,在後來出版的調查報告裡,三、四十隻流浪犬被集體關在鐵籠中,日曬雨淋、低溫受凍、沒有飲水食物,導致犬隻「活活餓死」或「因飢餓而啃食同伴」的現象,出現在全台各角落;更嚴重的還有將捕捉到的流浪犬,直接丟到深不見底的土坑「活埋」!

在台灣尚未制定動物保護法之前,政府對流浪犬的「處置」,是依據環保法規的「廢棄物清理管理辦法」,業務主管機關是「環保署」,業務執行單位則是各縣市政府負責清理垃圾的「清潔隊」,因此流浪犬在當時,便是被視同廢棄物清理。且由於流浪犬這個「垃圾」是「活的」生命,「處理」的方式除了讓他們活活餓死或自相殘食外,還有用水淹死、電擊、毒死及活埋等方式。

執政者視流浪犬為「廢棄物」或一個必須被掩蓋住的「問題」,卻不「善待每一個體生命」,即便動保法於民國87年通過,實質的改善仍緩如牛步。

首先從政策面來看,一部談「動物保護」的法典,中央到地方並沒有意識到必須設置「動物保護」專責單位的重要性,而是將業務放在負責農業畜牧的「畜牧處」下;也因此早年還出現過農委會委託的畜牧學者,用蓋豬舍的方式,興建流浪犬收容所。此外,事權不統一的狀況,也造成另一端的「捕犬」作業弊端叢生。

匿名 提到...

想也知道畫面一定很慘忍. 所以不想上去看.
流浪狗問題想靠現任台北市長及他們團隊去做人道性的處理. 別憨了.那是不可能的.
台北市郝市長及官員們連人都搞不好.怎會管好狗事. 否則怎會放任瘋狗局長到讓會亂吠.

匿名 提到...

支持余晏.加油加油..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

請大家以認養代替購買

請政府以絕育代替撲殺

台灣千萬不要再有寵物228了

匿名 提到...

真是讓人非常的不忍!
我希望能有更多人能尊重生命,
這篇可以轉載嗎?
我會註明是從這裡得知的。

請尊重社區住戶 提到...

隨意餵食流浪狗的"愛心人士"
根本是製造髒亂!
如果真的有愛心請把狗帶回家養
不要養在別人家門口
有夠沒公德心~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