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2

余晏總質詢/布條大戰!文化局違法亂紀,如台北新警總/小心!悠遊卡停車計時器程式出錯,你被亂扣錢了嗎?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22日下午施政總質詢時痛批郝龍斌市長是獨裁市長,文化局濫權擴權拆台灣民主紀念館的布縵,她嘲諷郝龍斌占山為王,應該去「報告蔣總裁,攻下山頭了,已經占山為王,把台北市宣布戒嚴,文化局形同新警總!」



簡余晏今天告發馬英九在去年10月17日下午釘了市定古蹟大同分局釘子的造反文資法第三十條案,要求文化局向馬英九開單連續罰,並告發文化局毀損教育部公物,並要求文化局歸還教育部布縵。她也要求文化局不要炮製白色恐怖,欺壓蔡瑞月舞蹈研究社,蔡老師在天上看到文化局的政治迫害也會搖頭歎息。

簡余晏並聯合擴黨派立委要求文化主管機關文建會應依法出面處理,對文化局開罰。因為文化局為了台灣民主紀念館的布幔,翻遍法條,想盡辦法對抗中央;但文化局自己卻帶頭違法,在大同分局這個在1998年市定古蹟的外牆上掛滿大布條,還釘上釘子,掛上招牌。文化局「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簡余晏要求文化局依法行政,要拆就先拆大同分局牆上「台灣新文化運動館」的大面布條。

簡余晏並要求大同分局應改為警察博物館,台北市政府為了替馬英九助選,為了替馬英九連結台灣,不惜破壞古蹟,他要求文化局重新檢討大同分局的定位。北市議員簡余晏說,台北市政府違法在大同分局古蹟前掛布條,自己申請自己核准,只是為了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選情造勢。就算是申請,去年10月17日掛到今天也超逾核准期,她要求文建會立刻依文資法,以主管機官對文化局開罰,且不排除代管。



1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台聯:中正紀念堂改名風波 造成社會對立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5-22 20:24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二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秘書長錢橙山今天表示,中正紀念堂更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引發的風波,是兩大政黨利用已經作古的蔣介石做文章,挑起社會對立。中正紀念堂改名應依法行事,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不該上演掛布幔或拆布幔的可笑劇碼。

中正紀念堂更名台灣民主紀念館,台北市政府上午拆除台灣民主紀念館本堂兩側大布幔,及遮住「中正紀念堂」銜牌的鷹架布幔,引發爭議。

錢橙山發布新聞稿表示,台聯不反對中正紀念堂改名,但改名必須依法行事,因改名引發的風波,造成社會對立,兩大政黨應負全責。

至於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通過凱道公園路至景福門路段命名為「反貪腐民主廣場」,錢橙山說,國民黨說民進黨貪腐,是「五十步笑百步」,命名為「反貪腐民主廣場」是朝野惡鬥的延伸,受害最深的是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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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台聯秘書長錢橙山的新聞稿,我只能替現在正在釘郝軍頭的余晏感到無奈。

台灣民主紀念館的主管單位是教育部,台聯秘書長是不知道,還是跟郝軍頭一樣耍號呆?

台聯高層還不清楚他們的支持者已經快流失殆盡了嗎?故意發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的假中立的新聞稿,只會讓自己的民代在做起事來更綁手綁腳。

台聯快從台灣的政壇消失了吧。

匿名 提到...

郝龍斌應移送法辦

教育部決定在5月19日將為中正紀念堂改為臺灣民主紀念館舉行掛牌典禮,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李永萍表示,文化局將於當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全程蒐證,若有違法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看了這則消息後,作者認為這個問題必須從地方自治之法理來看,否則台灣的法治將會受損。

依地方自治之法理來看,中央處理全國性事務,地方處理地方性事務,地方如果對全國性事務加以管理,則會紊亂國家體制。此次事件問題之爭點就在於台北市政府能否就中正紀念堂指定為古蹟?如果從中正紀念堂所在之位置來看,中正紀念堂位於台北市,依地方自治團體之地域高權來看,台北市是可以對其轄區內之所有人、物行使公權力,因此,台北市基於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中正紀念堂為古蹟似無不可,但問題就在於中正紀念堂雖位處於台北市,但它是教育部依法所掌管之建築物,因此中正紀念堂之營運是中央政府依法所掌管之中央事項。

而且依世界各國地方自治法之發展來看,地方政府目前可介入中央事項者,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法律明文授權下,可以就與地方有關之中央政策表達意見,參予與地方自治有關之國家政策之決定,但全世界尚無讓地方可直接管理中央之事項者。如果可以,那等於是讓地方可以以下犯上,此不異承認國家可以分裂,如此一來,由全國國民所選出之立委所組成的國會就沒有存在之必要。

台北市政府目前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要指定中正紀念堂為暫定古蹟,但這顯然是台北市政府對該法之權責劃分不清而又要將之當作政治手段對抗民進黨執政的中央所產生的現象。我國為歐陸法系之國家,歐陸法系國家對中央與地方之事務分配系採多層式分配方式,亦即把事務同時分給中央與地方,所以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古蹟等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文建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而這樣的規定也已顯示台北市內之建築物並非全部是台北市所能管轄,台北市文化局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將中央主管之建築物列為暫定古蹟,等於是地方要執行中央之事項,這是違法之行為,因此台北市市長郝龍斌、文化局局長李永萍應送監察院彈劾懲處,而台北市以文化資產保存法所規定之行政手段要脅中央,已觸犯刑法之相關規定,應即移送地檢署法辦。

匿名 提到...

台北市政府計畫在凱達格蘭大道二二八公園與介壽公園兩旁道路上,樹立上「禮、義、廉」三大牌匾,唯獨沒有「恥」的牌匾。
聽到這樣的報導,覺得啼笑非,台北市政府還真天才,台北市民好歹也是享譽國際大都市的市民吧,怎會願意住在一個以標榜自己為無恥的城市為榮呢? 猜想以後台北城也許要被叫做『無恥城』了,而且還有可能會變成世界通稱呢!

yuyen 提到...

breezero:

您說的很有道理,台灣民主紀念館這事不能各打五十大板,我怪的是陳總統做得太晚,2000年時,陳總統不該去中正廟鞠躬並任命王昇為顧問,此事當年我還曾經特稿批判。

正修委員:

很感謝您的論點,講得很有道理,只可惜面對台北市政府時,他們無法接受地方政府有其權限的現實,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此事涉及蔣介石的功過歷史定位,這是郝團隊心靈深處最大的衝擊。

台灣的改變不只要靠法治、政治,政治領袖要如何帶領族群前進,也是很重要的課題。

如果像郝龍斌這樣的政治領袖都還認為蔣介石是偉人,還認為蔣介石的屠殺有待討論,那麼,我們如何去與信服他的人民持續對話?

匿名 提到...

針對「反貪腐民主廣場」是否多利用民眾自行去註記「11176227」的數字符號用有創意的構圖拼字去傳遞一些反思...

匿名 提到...

簡議員很努力,加油!

媒抗有人開欄(http://www.anti-media.tw/phpBB/post_502751.html#502751)在討論郝市府法規會有公務人員上班時間不上班涼到可以經營自己的部落格,連結如下
http://blog.yam.com/philipy/article/10153675

把他陪李永萍去拆布幔的行為講得多視死如歸,有空請進去看看。看這位號稱狀師的公務人員工作是不是少到沒事專營部落格。

匿名 提到...

可否請簡議員將告發馬英九的後續狀況刊登讓我們知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就是台北市政府現在的最佳寫照。很多事情都是他們才算是合法,如同郝市長的違建一樣,一上任就就地合法,在這種民主的社會,居然還是有這種特權存在。可悲的是,很多議員仍然在做秀,無法真的替人民監督政府。希望簡議員繼續加油,替我們好好監督政府。

匿名 提到...

布幔施工不符勞檢 北市明移送杜正勝等人法辦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5-24 22:16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四日電)台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今天表示,台灣民主紀念館在夜黑風高的夜晚讓工人搭鷹架掛布幔,危及勞工安全,被市府勞檢勒令停工又自行復工,已違反勞動檢查法,北市府明天將以公文移送書將教育部長杜正勝、中正紀念堂管理處長曾坤地、承包商及工地主任移送法辦。

蘇盈貴說,勞工局已在二十二日要求中正紀念堂施工單位停工,但館方未向市府申請卻自行復工,且在半夜要求工人搭鷹架懸掛布幔,還得出動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制止,已違反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市府將依同法三十四條移送。

蘇盈貴強調,由於今天要針對違法部分製做筆錄,預計公文移送書最慢於明天送達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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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盈貴要移送杜部長前,請先移送台北市工務局局長及新工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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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成德國中活動中心鷹架倒塌 2傷者送醫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5-24 16:42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二十四日電)台北市南港區東新街成德國中施工中的活動中心工程,今天下午二時十分傳出工地鷹架倒塌意外。學校教務主任潘姿玲表示,這項工程是市政府新工處發包,由榮民工程公司興建,事故過程有一工人及一名騎士受傷。由於意外發生在工地圍籬內,校方表示,沒有波及學生的安全。

台北市府消防局表示,據報在南港東新街發生工地意外,立即出動救護車將兩名傷者送往忠孝醫院急救。

成德國中表示,這起施工意外的發生原因,將由市府新工處以及榮民工程公司調查善後。

校方表示,活動中心正在實施鋼構基座養護,以及二十三日剛進行鋼構吊裝作業,沒有想到今天下午發生鋼架倒塌的工地意外。

yuyen 提到...

民主館布幔 市府處分遭撤銷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7.10.11 04:09 am


今年5月,教育部將「中正紀念堂」更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的2面巨型布幔,遭市府強制拆除沒入。台灣民主紀念館向內政部訴願,內政部最近以市府引用法條有誤、處分過程違反行政程序法,裁定撤銷原處分,決定書在國慶前一天送達市府。

對此,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批評內政部是政治處理,因為市府處分對象是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提出訴願的卻是台灣民主紀念館管理處,訴願人根本不適格,內政部不該受理訴願。

據悉,內政部訴願決定書僅撤銷原處分,並未要求市府「另為適法處理」,民主紀念館管理處可根據訴願結果提民事訴訟或國賠,市府若不服,也可聲請再審。

不過葉慶元說,既然原處分遭撤銷,市府有責任及義務找出適當法令「重行處分」,完成處置,沒必要向內政部聲請再審。

今年5月,市府以「府函」處分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強制拆除2面大布幔,處分函主旨雖指布幔屬「張貼廣告」,但說明卻引據處分「樹立廣告」的建築法,市府內部後來也發現錯誤,並未進一步處置;管理處則向內政部訴願會提出訴願。

據指出,內政部訴願會審查時,認為原處分引用建築法處分有誤,而且市府原以府函處分,又改為局函處分等過程,已違反行政程序法

yuyen 提到...

台灣民主紀念館的布縵,搞了五個月,換來一紙違法撤銷。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內政部的審議動作太慢了吧…

匿名 提到...

台北市政府 明明是錯的一方, 卻硬把 布幔 給卸下?! 這就是 阿扁 和 行政院 太過軟弱!! 被欺負到 已經 從 弱者 變成 無能者.

簡余晏 議員, 該堅持 就要堅持, 應該好好監督 郝龍斌 這種 殺人魔的關係份子.

我一直強調, 不要管 輿論了!! 連你們自己對自己的良心 都沒信心? 還要看 輿論的回應 才敢繼續 監督嗎?

台北市 已經 不怕 報紙批評了, 既然如此, 就繼續揭發, 繼續講下去!! 反正 台北市政府 不痛不養!! 上班時間 還可以 逛地下街?! 議員的責任 就是 負起 監督的工作, 該罵就罵!! 不要怕!!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