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3

我看士林女學生的這個案子

曾經有兩年的時間,我每天都騎機車在士林北投繞呀繞呀,因為那時我主跑這兩區的社會犯罪新聞。那時的我才廿出頭,留著長髮騎著偉士牌,衝來衝去自覺很有正義感。當年曾跑的新聞如:馬槽雙屍命案、吳東亮綁架案(這是我史上漏過最多版面的新聞,對手報刊了六個版)、三毛自殺案…等。但昨天看了這個女學生被姦案時,腦海不禁浮現多年起跑的外籍女記者強暴案。

當時那是一位計程車司機犯案,沒多久就因為車號曝光而被逮,我還記得他向刑警供稱:因為看到黑人女性突然很想試一試就鑄成大錯…,言談之間看不出絲毫悔意,我在一旁看得真想一腳踹下去。接著,一名大肚子婦人帶著稚齡小孩趕赴警局,原來是犯案者的妻子,她在一旁哭得傷心,相對於犯案者的冷漠,那時我真不恥這個世界黑暗的角落。

前天,士林發生了女學生遭輪姦案,看起來又是「隨機」擄人侵犯的案子,大台北地區還有捷運之狼,美工刀之狼、公寓之狼等隨機犯案的六匹狼,侯友宜說會儘快破案。這不是何時破案的問題而已,而是冷漠社會如何去預防犯罪?裝監視器、裝燈光、加強見警率、加強社區巡邏…都是好方法,只是,在冷漠的社會不只人民冷漠,官員也常很冷漠,我協助數里里長去爭取預算時,對於地區黑暗不夠明亮的地方,警政民政單位常打馬虎眼。

這是今天發出去的書面質詢:

一,醫學院女學生三月十一日在劍潭捷運站出口對街路邊遭歹徒擄走輪姦,基於犯罪預防概念,劍潭捷運站二號出口對面的停車格附近、案發地點的大佳河濱公園晚間燈光昏暗,易為宵小利用。燈光、警鈴、監視器為嚇阻歹徒的預防犯罪工具,請問市警局針對上述兩地點是否即展開預防犯罪的規畫,或只是要求警員加強巡邏?

二,部份社區的鄰里監視器沒有妥善使用,但部份里長則充份運用成為破案關鍵(如報載新福里里長童勝輝掌握監視器畫面,智破熱水器大盜…等),請問北市警局對於鄰里加裝監視器的政策與態度?如何鼓勵鄰里長與地方人士積極加入社區安全工作?除了市警局從去年到現在一放再放的防詐騙簡報之外,市警局沒有提供更積極的鼓勵、熱情來協助里長?例如教導部份新里長如何接收、運用現有的監視器?

三,除了本案案發地點的劍潭捷運站對面、大佳河濱公園之外,北市各分局、各派出所均有提列燈光不夠明亮、治安勘慮必須加巡邏地區,請問市警局是否與民政局各區公所合作,積極協助里長們在不夠明亮地區加裝燈光或監視器?以達到預防犯罪的功效?

四,單靠警察巡邏有時力有未迨,在社區警政概念下市警局要提升見警率必須有地方力量保持互動,建立全民治安機制,但近日在各里長與派出所警民協防的會議中,各里鄰長均提出增設燈光及監視器的需求,市警局的態度是加以漠視?或是積極協助爭取相關的預防犯罪經費?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令人欽佩的簡余晏小姐。加油!!!!

匿名 提到...

關於TVBS最近那個李濤的聲明稿
狗屁不通,說什麼專業倫理,建議
2008年總統大選的廣告,加入那
段李濤硬凹又不正面回答問題,再對
照今天李濤表示請辭的聲明稿,有夠
噁心的啦

匿名 提到...

簡余晏小姐您好:

日前於《 蒲公英飛揚計畫 -搶救受性侵孩子,缺你不行》 網站中,
http://www.wretch.cc/blog/gohblog
看見許多人為台灣下一代的幸福奔走努力,內心深受感動.

這樣的社會議題應該是雙向的,從大人規範及小孩的教育著手;
雖然我們有一連串的兒童福利法來規範大人,
但對於兒童自我保護,是否也能從基礎教育開始?

許多兒童受到傷害且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實在是他們當時的環境狀況沒有人注意,
並且無人事先教他們如何學習保護自己.

那些會去蒲公英網站索取資料的家長,
他們的小孩一般來說,可以受到較好的保護照顧;
但比較無法從家庭環境得到保護的小孩
受傷害的機率, 通常是比較大的.
他們更迫切須要去學習保護自己.

若能在國小及幼兒教育中編列:兒童自我保護教育,
讓每個有機會受基礎教育的兒童學習(可能有些小朋友家境不允許上幼稚園,有些小朋友狀況卻沒辦法上小學)

那麼,這些我們可以事先作的預防,
一定百倍強過意外發生後的盡力彌補及受創心靈重建.

因看到您對玫怡提到的”衛生紙”問題,如此真心的處理,
覺得您是會真正關切的人,所以冒昧留言
也希望藉您的大力,或更好的方案,來幫助這個問題.

謝謝!!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