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9

書面質詢資料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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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誠徵刻苦耐勞的助理

余晏辦公室誠徵助理一人:大學或研究所即將畢業者,願意花時間做有利於人但無利於己的事。擁有堅強的意志力與改變社會的熱忱,台語流利,能與六名美女和平共事,待遇低。工作內容:服務、組織、問政都要學習。意者請寄email:ok@yuyen.tw

2007-04-17

當馬英九的朋友,真好!

有關係就沒關係?余晏質疑馬市長專補助黨政好朋友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18日在議會的教育文化質疑前市長馬英九的委外經營文化建築補助涉嫌圖利,專挑跟馬市長、黨政關係良好的補助重金。例如媒體人南方朔擔任「專業董事」的當代藝術館館,以及南方朔擔任董事長包到的藝術村,獲得馬英九兩千餘萬元的金額。此外,前國民黨中常委劉兆玄也以東吳大學名義包到兩間,獲補助近千萬元。

簡余晏援引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元月十八日當立委時要求文建會應介入不當委辦案的要求,也要求李永萍同樣的要求她自己。李永萍在議會承諾,在半年內訂出委外經營文化古蹟建築的規則或作業要點,全面體檢這些委外經營案。





簡余晏質詢李永萍:馬英九時代的委外補助案,南方朔(台北基金會等)、(劉兆玄、東吳大學)、龔鵬程等都有大額補助,但其他沒有黨政關係的藝文人士,為何一毛錢補助都沒有,還要繳回饋金回去?




台北市動物園年花四億元,養的十隻鱷魚快樂嗎?德國柏林動物園的小北極熊成為話題,台灣有沒有票選過超級可愛動物?一年350萬人次,動物園每年虧一億元,相較於柏林動物園上市,而且股票從2千歐元飆到5千歐元,我們的動物園未來規畫在那兒?



質疑數位學生卡圖利智慧卡公司,要求教育局全面檢討,必要時停辦這千餘萬元的獨占事業。並公布某學校給學生通知,教育局說補辦卡只要20元,但這所學校卻收90元。教育局長吳清基允立刻檢討,發文各學校。

2007-04-16

余晏告發馬英九草山行館涉圖利他人

草山暗夜一把火,燒出「市庫通馬庫,馬庫通私庫」。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16日指出,前市長馬英九遇到蔣介石時就待遇大不同。馬英九將草山行館委外經營,不只沒有比照其他古蹟建築按月收取管理費,還年年編列預算補助,就算合約過期還是按月補助。總計佛光人文社會學院從市府與下游餐飲業者兩方共計獲得1462萬9449元,這真是無本生意。

簡余晏、李慶峰指出,馬英九獨厚的簽約者龔鵬程正是市府的資深顧問,既是顧問又逐年接受補助。相較於其他沒有關係的古蹟承租者必須按月繳交各項費用努力經營,馬英九對於草山行館的處理不公平。且審計部已連續兩年要求馬英九全面檢討古蹟建築「委外」業務,馬市長卻年年置之不理。簡余晏、李慶峰今天將全案移送政風處調查,並將相關合約資料依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具狀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英九涉嫌圖利。

簡余晏、李慶峰指出,市府依法必須成立「草山行館經營管理督導委員會」來監督。但馬英九找來監督的人卻是名嘴兼社運專家鄭村棋、退休外交官陸以正、政治評論家南方朔等人,其文化經營專業何在?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行政漏洞百出,獨厚特定人士收漁翁之利,市府提供土地拿錢做設備,佛光大學不必花錢費心經營;不必付租金、還當二房東向下游收錢,又免付水電費」。簡余晏說,馬英九根本是簽下一紙「喪權辱市」合約,明顯圖利特定人士。

此外,簡余晏、李慶峰並擔心,郝市府持續圖利佛光大學,合約除規定行館毀損必須賠償回復之外,卻又加註如無法歸責於乙方者,「依相關規定辦理」,也就是市府如果把責任推給外人時,業者就可以不必負起賠償損害的一點點責任,文化局與市府也推卸保管之責。草山行館一案至今還沒有線索,郝市長10日卻說:「歷史人物可以批評,但不要遷怒到文化古蹟上」,將草山火災的責任推到所有批評蔣介石為獨裁者的人身上,使得市府無法依約向佛光大學要求負保管及賠償的責任,再度讓市府通私庫、馬庫,又從市庫掏錢要重建。

簡余晏、李慶鋒指出,馬英九任內所簽的「草山行館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書」,簡直是喪權辱國條款。合約中第4條載明,市府提供167萬3900元設備經費委託佛光大學(乙方)代辦,合約中指佛光大學不需繳納租金,這等於佛光大學不需花錢經營草山行館。第15條合約中也同意佛光大學因「專業需求」得分包經營,放任佛光大學坐收「二房東」之利,因為飲和堂的餐飲包商必需年支付佛光大學108萬元場地清潔費(每月9萬元),並列為所謂的「餐飲回饋金」。而依第11條規定,草山行館水電費支出需由佛光大學支付,但馬市府4年來還是違法代繳近170萬元的水電費,平白當了4年的冤大頭。

簡余晏、李慶鋒指出,這個不平等條約一簽就是4年,已經造成市庫嚴重損失。馬市長的「蔣介石特別條款」給了共8百多萬元補助,1百多萬的水電費,還下收餐飲業者4百多萬元租金(清潔費),4、5年來賺進千餘萬元。

依約佛光大學必需對市府做盈餘回饋,根據財報表,92年度收支相抵,回饋金0元;93年度盈餘回饋為1萬5083元;94年度只有7914元。市府從91年度到94年度為止,投資草山行館已逾7百萬元,但回饋市庫竟然不到3萬元。

而且市政府與佛光大學這項草山行館委託經營管理合約,已於95年12月31日到期,從96年起,文化局以「市府正商談各局處委外經營管理辦理機制」及「草山行館分包糾紛及水電費返還等目前尚未解決」,基於「為維持正常營運」的理由,今年已兩度同意佛光大學「代管」,代理期間,文化局依舊每月支付10萬元給佛光大學補助經營。

簡余晏、李慶鋒說,馬前市府便宜行事,圖利特定人士,一連串的行政錯誤,造成市庫重大損失,損及全台北市納稅人的權益,有企圖進行綁樁之嫌,渉嫌圖利特定人士,今天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狀,控告馬英九涉嫌圖利他人,並將全案移送政風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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