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回文說,瓦斯費雖然是他們「主管」的,但因為只是「成本調整」而已!不必再送府審查
有這款政府,真是無啥小路用, 說是「主管權責機關」,但從不敢跟瓦斯公司說不。
此外,我去文質疑的
「為何設基本費」,市府的回文是「因為取*消*了*基*本*度」,所以改收人民「基本費」,這是麼道理?
市府也坦承,沒有向本市四家瓦斯公司開過一張罰單!
台灣的官僚體系就是這樣,愛管就管,有心情時連iphone、google都可以去管,但是,遇到退伍軍人主管的瓦斯公司時,隨便他們漲隨便喊價,從中央到地方,經濟部、市府產發局、費率審議委員會、消保官,沒有一個單位願意出面,這就是離譜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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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議員
回覆刪除這回文太呼籠人了
再追打下去
這跟高速路過路費用一樣
回覆刪除收到造橋費都收光了
政府有錢收為何不收
反正你人民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