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25229937.post7275533667849863844..comments2023-10-15T21:22:04.830+08:00Comments on 簡余晏部落格: 擔心侵害人權,余晏議會提案通過《監視錄影系統自治條例》草案付委審議水瓶子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5635592372395970540noreply@blogger.comBlogger3125tag:blogger.com,1999:blog-25229937.post-91071740963503471252009-12-08T14:56:27.457+08:002009-12-08T14:56:27.457+08:00有鑑於見監視錄影備對刑案的破案有實質的助益,2004年行政院通過『警政精進方案』由警政署補助各縣市設...有鑑於見監視錄影備對刑案的破案有實質的助益,2004年行政院通過『警政精進方案』由警政署補助各縣市設置監控系統,所以這幾年各縣市的道路監控系統其實是陸續在增加與更新,近兩年主要是將里長與警察等公務機關設立的監控系統的規格統一,避免使用與調閱上的不便,例如高雄市的例子『高雄市政府警局已向中央「加強推動社區安全e化聯防機制—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爭取3億7,200萬元經費,預計在3年內,建置394組錄影主機及6,800支攝影機,以全面汰換民政局「第一期各區里監錄系統租賃案」使用的設備,並且加強其他重要路口監控系統的建置。』<br /><br />臺北市監視錄影系統自治條例中間主要的問題在於將私人設置拍攝的公共區域的監視系統也納入管理,就是以後我家裝的監視系統如果拍攝到門口的馬路,這樣我就要先向警察機關申請之後才能裝設,當然此法的意思是要將私人的監視系統納入警察機關的應用,但是這樣造成民眾裝設時的不便,而且根據第九條之後,裝了這套私人裝的監視系統還要遵守一套嚴格的管理與變更的機制,此舉會造成私人裝設監控系統意願的降低,簡議員應該從此點下手,要求把私人的監視系統排除在管理辦法之外,只約束公務單位所裝設的監視系統,而且可以將此法通知給幾個大的監控系統商或安裝監控系統的工程行知道一下,因為這樣對一般民眾或小商店會造成裝設意願不佳的影響,影響到監控系統的銷售量,應該可以透過這股力量去反對一下。<br /><br />第七條 Ⅰ 監視錄影系統之設置,應向管理機關申請經同意後設置。<br />第二條 本法所稱之監視錄影系統,指公務機關或『私人』於本市境內,裝設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之攝錄影音設備。<br /><br /><br /><br />台灣將砸4億元加強道路、鄰里監控2005/09/08<br />http://www.asmag.com.tw/article/article_detail.aspx?aid=5746<br /><br />高雄市警察局展現高度執行力 整合、建置最佳的治安防護網<br />http://www.asmag.com.tw/article/article_detail.aspx?aid=8018<br /><br />警政署致力建構 全國治安監控防護網 2009/05/19<br />http://www.asmag.com.tw/article/article_detail.aspx?aid=8017Unknown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0157064685693306585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25229937.post-68361500319898816702009-12-07T20:23:49.091+08:002009-12-07T20:23:49.091+08:00政府建設監視系統不錯,但是台灣的做法對於警察執勤能力會有幫倒忙,原因是警察更仰賴刑案發生後的舉證工作...政府建設監視系統不錯,但是台灣的做法對於警察執勤能力會有幫倒忙,原因是警察更仰賴刑案發生後的舉證工作。<br /><br />我提一下對案的做法,在中國都是政府先佈設光纖網路,然後架設可以左右上下旋轉與放大網路快速球型攝影機,約每隔100米裝一支,我聽大陸友人說,在大陸,公安(警察)只抓現行犯,當有人犯罪時,公安透過監視系統監看指揮抓現行犯。<br /><br />比較兩岸做法,誰才能預防犯罪發生?大家心中有數。<br /><br />並且臺灣的監視系統每年要付出的網路租用費用,是一筆非常大的數目,台北市的16億只是頭期款,問問以後每年給中華電信的網路費多少,您會更訝異,為何不自己建光纖網路,我擔心的不是變成鷹眼或全民公敵,我擔心的是建設完後,警政效率會更差,只靠監視系統辦案,還有每年要付出龐大的網路租用費,如此算一算,不如拿這些增加警察人數與裝備,反而更為有用,當然啦,這樣有些人就賺不到了。kennyhuo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035808003739777986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25229937.post-14443026179006629312009-12-06T03:08:37.079+08:002009-12-06T03:08:37.079+08:00記得幾個月前議員就在網站上就提到這個議題
現在草案都擬出來了
可見不是隨便講講、真的是很認真的議員
...記得幾個月前議員就在網站上就提到這個議題<br />現在草案都擬出來了<br />可見不是隨便講講、真的是很認真的議員<br /><br />這種議題不得媒體親睞、不吸引話題、沒空間作秀<br />還有被扣帽子的風險<br />卻是對人權非常非常重要、一個進步國家必須要的法案<br /><br />謝謝妳<br />也希望大家廣為支持、宣傳這個法案立志回來報效台灣國的留美博士生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