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5

余晏記者會,籲全民協尋人間蒸發的惡警

4 則留言:

  1. 個人以為,要貼出『網路尋人啟事』,尋找失聯的警察,而且『一定』有人看過他,甚至『認識』他,請大家把照片放上網。

    但我們也不要怪他,因為這都是『上級默許』的,但也不要像『蔡孟育事件』一樣,『私了』『共識』就沒事了,這是『馬政府』常用的手段,時間一直在流失,記憶也會流失的,『判決書』才能為歷史留下見證。

    此外,如果有『520大遊行』之類的活動,不要才是『一天』的遠足,我們可是在與『時間』賽跑,等到『小孩被洗腦、合約簽了』,就來不及了。

    個人小小提議:

    直接加入~東協
    CECA公投(說明會~縣市長選舉)
    公投法修正(地方公投、重大事務公投)
    憲法補正(國家政權、治權的範圍~不含大陸地區)
    正理化地名(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改成金門市、連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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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人認為應該往一些內勤人員例如航警海巡人員去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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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戒嚴時代,我們那一代人很多人挨過警棍 . 但大多數人並不怨恨 , 因為那正是大家想要推翻的威權 , 執行者也受到諒解. 必竟已然是歷史, 將近十五年的時間沒有警民衝突 , 然而,陳雲林來台期間的暴警行徑 ,和後續的行政坦護 ,所顯現的 , 讓人民與警察之間加深了鴻溝. 馬政府這是你要的嗎 ?

    我還是選擇支持警察.

    譴責暴警

    揪出暴警

    法辦暴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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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警察大致上都很好.刑警就不見得了?刑警車牌C8-9838問他會給大家答案.人權!說比較好聽.如果不是這些人.我覺得人民無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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