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9

女性文化地標揭幕


去年三月,我曾在淡水女學堂主持第一座女性文化地標揭幕,樂見於這個城市逐漸恢復各項歷史的記憶。這一天,我也專程去參加另六座女性文化地標揭幕。這次的六個地標包括呂秀蓮副總統當年創辦的拓荒者出版社的舊址(左圖為地標圖案,孟蓉攝影)。


昔日的女性運動者都被稱為四大女寇,但現在看來,她們所推動的觀點再平常也不過。現場少數男性新聞局長謝志偉有、前政院秘書長李應元有些尷尬,笑說他們是誤入叢林的小白兔。


2007-07-27

ORLANDO市公園裡寂寞的紀念碑

聯合國秘書處長潘基文以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拒絕我們加入聯合國的願望,這是台灣人尋找流奶與蜜迦南地的路程之一而已,我們仍會繼續前行!但腦海裡忍不住浮現一面寂寞站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市的紀念碑,這是台南市長蘇南城時代與orlando簽訂姐妹市時,樹立的紀念碑。

「中華民國台灣省台南市長蘇南城敬題,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廿四日」,這是碑文上的字,25年後我偶然經過奧蘭多公園,在此憑弔。台灣省早已凍掉,昔日台灣捐錢挖的湖已乾涸滿地雜草,成為美麗公園邊緣一處荒蕪。有趣的是,因為台南與奧蘭多義結金蘭,中國當年立刻反制,捐錢在公園另蓋一個八角亭,象徵美中關係穩固(如下圖)。 


這樣國際角力故事,如果不是台灣出來的我們,恐怕不會去拍照、書寫,存於心坎在潘基文違反聯合國憲章的此時浮現。因為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四條、安理會及聯大規則等規定,會員國具平等地位,聯合國秘書長收到新會員國申請案應立即交安理會討論,安理會才有權決定是接受或拒絕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曾在1950年到1971年間,一次又一次在聯合國提案否決中華民國。蕞薾小島的台灣當然不代表中國,這是必然。但,這次潘基文退回台灣入聯案時說「Resolution 2758 is the basis of the one-China policy of the United Nations」,也就是潘基文認為,2758號決議文決定聯合國「一個中國政策」,北京政府代表中國而台灣屬於中國。

潘基文的說法當然不是國際正義,事實上,從1945年發表聯合國憲章至今,聯合國一向欺小怕大無法代表國際公理與正義,正義在那裡?歷史告訴我們,正義只能靠自已爭取,捨此無他!2758號決議文只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權,無法說明臺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代表權。所以太平洋上的我們,必須時時刻刻踮起腳尖向國際瞭望,努力讓國際看到我們聽見聲音,而在orlando公園角落裡寂的紀念碑,一旁荒涼的雜草,述說著我們的孤寂。

關鍵字:中國,台灣,聯合國,紀念碑,姐妹市,奧蘭多市,台南市

2007-07-24

余晏談貓纜:市府別再鐵齒了…


貓纜再度停駛,台北市議員簡余晏24日下午表示,貓纜故障已經不是新聞了,她再度呼籲台北市政府必不要再鐵齒了,必須接受各黨議員及消基會的良心建議。,唯有讓貓纜停機大檢測,並請公正第三單位檢查確認,才可以再上路。

簡余晏表示,貓空纜車花了納稅人13億元建造,但至今仍有幾項重點未釐清:一是,市府建造貓纜的目的是是交通用途?或是觀光休閒?請郝團隊先就此定位清楚;二,貓纜的主管機關在那個單位?是被嚴厲懲處的興工處?或是半民間的捷運工程公司?還是交通局才是主管權責單位?這請郝市長先明確分工,並責成一位副市長來總管理,扛起責任;三,貓纜對指南山區造成的排水、噪音、土石流、環境改變等的影響如何,因為至今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而且包括土地徵收會議至今只開過八次居民協調會,這顯示相關的程序正義根本未完成,貓纜噪音已讓棲霞山莊的居民、狗、山中生物抓狂,請市府務必針對大型建設展開環境影響評估,請環保局拿出魄力來。

簡余晏強調,市府副秘楊錫安22日向媒體表示:「市府測試時期已調整貓纜相關系統,經長時間測試、試營運,通過專家履勘安全無虞後才上路。」簡余晏呼籲市府公布「貓纜系統履勘檢查委員」的三組共十人專家名單,由專家出來說明如何檢測,纜車安全保證何在?向市民交待清楚。

2007-07-22

余晏與議員聯合記者會,籲貓纜停機檢測



簡余晏上午與民進黨議會黨團舉行聯合記者會,要求郝市長以人民生命安全為念,讓貓空纜車全面停機檢測,並要求郝市長向議會提出報告。簡余晏昨天趕赴貓纜事故現場時指出,貓纜從4日下午通車至8日止,每天搭乘人次都上萬,假日達2萬5千人,但停駛總次數卻也高達百餘次。余晏說,從4日至15日的停駛就有77次,這樣不穩定的系統顯示貓纜問題已不僅是落雷雨而已,她希望再請公正第三單位停機檢測,直到檢測穩定之後再上路。

余晏說,貓纜沒有駐衛警的配置,只有動物園站早晚各一名保全人員,其他站則僅配置夜班保全一人,服務人員採二班制,各站正職一人工讀生3至12人。昨天事發時遊客怨聲載道,顯然已無法因應當前貓纜問題。余晏更指出,昨天事故發生從4時50分至6時55分危機解除,交通局長竟至近七時才抵達,郝市長及其他重要首長竟都沒有進入前進指揮所,大家都去放暑假了嗎?遊客的報怨沒有人聽到嗎?

余晏說,貓纜停駛的故障原因分別是「系統警訊停機」、「山區落雷停機」、「人員造成」、「車廂門未關閉誤警訊」、「按壓室外電控停車鈕停機」、「旅客意外因素」,9日還有如「系統樣板警訊停機」、「系統調時警訊停機」、「系統接地錯誤警訊停機 」,系統不穩與設計失當問題才是必須停機檢測的主因。

余晏說,根據停機時間顯示,山區落雷停機停駛時間較長,最短的是66分鐘,最長的是295分鐘(近5小時)。其它因素停機的排除時間,多數是1、2 分鐘。但直到昨天發生這種兩個小時的事故,顯示這已不是再訓練可以了事,必須要請另一家公司來徹底體檢。

此外,貓纜的急救系統也有待再加強,以劉德華演唱會為例,20日一名婦女被砸破頭,13時17分通報,13時21分處理,只有4分鐘是因為劉德華的場子本來就有派駐救護車在那裡,但雖然一路疾駛,抵達最近的醫院也要24分鐘,於13時45分抵達萬芳醫院。簡余晏表示,重大傷亡事件的急救黃金時間在4至10分鐘內,市府必須再加速從貓纜各站運送病患到醫院的速度。

2007-07-19

蘇盈貴接受業者邀宴,余晏要求移送肅貪中心法辦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19日要求台北市政府展開自清,郝龍斌應立刻公開宣示絕不接受市政業者邀宴,簡余晏要求郝市長向一級首長下達指令,絕不可在未向政風處申報下擅自接受業者邀宴饋贈,一發現即應立刻辭職負責。簡余晏要郝市長立即將接受外勞業者邀宴的勞工局長蘇盈貴依違反政風法令,移送台北市廉政肅貪中心法辦,並向議會提出專案報告。

簡余晏表示,北市基層公務人員接受相關業者邀宴依規定必須主動向政風處申報,從元月到六月台北市府已有334件公務人員主動申報邀宴案例,這個數字比去年高出許多。相較於基層公務人員的坦誠,蘇盈貴局長卻沒有依照「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公務員對與其職務有利關係者所邀請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應予拒絕,並得簽報其長官或知會政風單位」來辦理,簡余晏要求台北市應立即組專案小組,調查蘇局長邀宴事宜,而其他的一級局處首長也應引以為鑑。

簡余晏表示,蘇盈貴夫婦於今年元月27日在漢來飯店十二樓京都廳接受外勞仲介商邀宴,這場約兩萬元消費的餐敘是由「萬有人力仲介公司」總經理張富美付帳。勞工局負責外籍勞工管理,卻沒有警覺而保持廉能,進出大飯店接受仲介業者請客,這是對基層員工最不當的示範,應自請處份,而市府也應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簡余晏說,資料顯示,「萬有人力仲介公司」於1995年10月30日發證,1999年12月29日終止營業,接著於2006年元月29日再申請營業,2006年5月11日又因為未善盡顧主受任事由被高雄縣府罰6萬元,2007年3月16日也被屏東縣政府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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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中華民國89年7月1日府政三字第8904033200號函頒
中華民國90年2月21日府政三字第9003478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0年8月9日府政三字第90073004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0年9月13日府政三字第90111347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2年12月8日府政三字第09200311400號函修正
1.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革新政治風氣,砥礪公務人員節操,就本府公務
員處理請託關說、贈受財物及飲宴應酬之事項,特訂定本規範。
2.本規範所稱公務員,係指本府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
3.本規範所稱公務或國際禮儀,係指基於公務或國際禮節之需要,在國內(外)訪
問、接待外賓、推動業務、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4. 本規範所稱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該機關
或所屬機關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助等關係。
(二)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三)其他因機關業務之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
5. 本規範所稱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係指依當地正常習俗,一般人社交餽贈之標準,
其市價未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或同一年度自同一贈與人取得之餽贈,價值合計
未超過新臺幣五千元。
6. 公務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無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亦不得假藉職務上之
權力、機會或方法,圖本人或第三人之不正利益。
7. 本規範所稱請託關說,係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以書面、口頭或其他方式,
提出有利於本人或不利於第三人之要求,致有違法或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者。
8. 公務員遇有請託或關說,應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
請託或關說非以書面為之者,應作成書面紀錄,載明請託或關說者之姓名、身分、
時間、地點、方式及內容。
9. 公務員遇有請託或關說,無法判斷是否違法或有不當影響時,得依前點規定辦
理。
10.請託或關說無違法或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依「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
關受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處理。
11. 本規範所稱贈受財物,係指以無償或不相當之對價,收受財物或具有經濟價值
之權利或利益。 其要求或期約者準用之。
12. 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而收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不在此限。
(一)屬機關公務禮儀之性質許可者。
(二)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救助或慰問者。
(三)公務員間因結婚、生育、就職、升遷異動、退休、辭職、本人、配偶或直系親
屬傷病、死亡,所為之餽贈且其市價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
(四)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
(五)利害關係人之餽贈,市價在新臺幣一百元以下,或對機關內多數人為之,市價
總額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
13. 公務員遇有贈受財物情事,應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除前點但書之情形外,應予以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
長官及知會政風單位; 無法退還時,除簽報其長官外,應於受贈之日起三日內,
將餽贈之財物送交政風單位處理。
(二)前點第四款之情形,應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
(二) 除其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間所為之餽贈外,雖無職務上利害關係,其市價超過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應於受贈之日起三日內,簽報其長官,必要時並知會政
風單位。
14. 本規範有關贈受財物事項,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公務員接受他人餽贈:
(一)由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之親屬接受餽贈者。
(二)藉由其他第三人名義接受餽贈而轉達予其本人者。
15. 本規範所稱飲宴應酬,係指公務員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或與其身分、職務
顯不相宜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或出入不正當場所致影響機關廉潔形象者。
16. 公務員對與其職務有利關係者所邀請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應予拒絕,並得
簽報其長官或知會政風單位。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本於公務或國際禮儀確有必要參加且在公開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為之者。
(二)廠商因公務目的於正當場所開會、舉辦活動,邀請機關派員參加者。
(三)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之餐會。
(四)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者。
(五)公務員間因結婚、生育、就職、升遷異動、退休、辭職,所為之飲宴應酬且其
市價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應簽報其長官或知會政風單位。
17. 公務員參加其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以外者之飲宴應酬活動,雖無職務上利害關
係,但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應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
18. 公務員於視察、調查或執行監督工作之出差、會議時,不得在茶點及執行公務
確有必要之簡便食、宿、交通以外,接受相關機關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之招待。
19. 依本規範規定須知會政風單位者,得以口頭或書面為之。
20. 公務員知有貪瀆之情事,應向該管長官或政風單位舉發。
公務員知有違反本規範之情事,得向該管長官或政風單位舉發。
21. 本規範規定應由政風單位處理之事項,如該公務員所屬之機關(構)或學校未
設政風單位者,由兼辦政風業務人員或其首長指定之人員辦理,該首長指定之
人員並應轉報上級政風單位處理。
22. 公務員違反本規範經查證屬實者,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懲處。
23. 本規範自八十九年八月一日實施。

2007-07-13

美東偶遇金牌女將

1975年6月10日這一天,南投來的女將李秋霞在漢城第2屆亞洲田徑賽女子800公尺決賽奪下金牌,台灣人一陣歡呼,她接著又拿下女子三千公尺、一千五百公尺金牌,直到14日閉幕時,台灣隊共拿到12面獎牌,她是「三冠后」!圖左是當年李秋霞與蔣經國、戴世然的新聞照(余晏翻攝自李秋霞剪報資料)。

距離1975年至今已32個年頭,此刻,我在波士頓遇到這位包辦八百、一千五百、三千公尺金牌的南投同鄉大姐,我很訝異課本、資料裡不曾像稱頌戴世然、紀政一樣提過這位同鄉大姐的好成績,這是被當局刻意抹掉的金牌故事嗎?雖然牆上金牌早已生鏽(圖下,我與秋霞姐各執一面金牌),握在手裡還是沈沈的,她依然以無比的意志力在人生的道路上跑步向前,不久前她才參加了台美人及社團辦的March for Taiwan「為台灣而跑」活動。

這次,為了招待陳茂雄老師我們一行,秋霞姐拔了庭院的韭菜炒菜脯蛋,還自製肉包、由韻如姐買肉粽、桌上竟有道地南投豆腐乳、稀飯…一大桌道道地地台灣菜,讓我感覺好像回到南投老家,忘記窗外草地其實是麻州綠茵。現在,他們的兒女已從哈佛等名校畢業,已成為美國台人社會菁英,但見面時開口問我的問題是:是海基會董事長真要讓洪奇昌來當嗎…等故鄉重要話題。

秋霞姐一篇文章(見下方轉載自由時報20070306)講得很清楚,如果當年不是黨國打壓,金牌選手不必留在隆冬瑞雪波士頓,因為1978年結婚的先生曾參加台灣同鄉會活動,就這樣,即遭情治系統迫害,連學生簽證都無法延長。當年,李秋霞寫信跟教育部長交涉,字字淚水控訴,質疑為國家苦練的金牌選手無理由拿不到簽證,難道這是國家對待選手的方式嗎?

訪美過程中,我聽到一個又一個這樣有關於台灣同鄉會、黑名單的故事,他們的人生因蔣經國時代情治黑手被迫走向另一條冒險移民旅程,當他們坐在密西西比河畔聽芝加哥樂團演唱、或在哈德遜河畔遙望曼哈頓、或在大西洋濱聽浪拍岸,都曾遙想故鄉濁水溪及日月潭,移民生涯的冒險及果實讓他們在台美人社會寫下不凡樂章。但如果重來一次,如果這些台籍的太空科學家、鋼琴家、音樂家、金牌選手、律師、醫院院長、工程師、財經總顧問當年得以回台重用,或能自由發展,得以陪伴台灣成長至今,今天的台灣仍會如此嗎?

光陰芿苒,攸攸32載已逝,秋霞姐依舊體力驚人,家後面有大片菜園,美東夏令會一早還要帶領大夥兒運動,她的人生依舊精采美麗奮力前行。但,人生是線性前進,我很想問在美國相逢的一位又一位博士、碩士同鄉們,如果當年沒有遠走他鄉,如果得以回到台灣,如果台灣能給當年台籍人士平等競爭機會,是否人生故事還會更美好不同?線性歷史當然不可能再回頭,或許台僑美國故事反而讓台灣力量得以如水滴潑灑向世界地圖,擴散向全球陸地與海洋。或許這是歷史偶然與必然,或許這正是台灣海洋國家力量延伸之起點。

值得一提的是,李秋霞至今仍是台灣女子田徑一千五百公尺紀錄保持人,4分22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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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自由時報2007/03/06所刊載的李秋霞小姐的文章

金牌女將240公里控訴
李秋霞/
我於一九七五年獲得亞洲田徑錦標賽女子八百、一千五百及三千公尺金牌後,就全心全力投入隔年(一九七六年)的世運訓練。可是,當年奧林匹克委員會決定我們不能以「中華民國」之名而必須以「台灣」之名參加。誰知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竟然拒絕「台灣」之名而退出世運會,讓我們選手好幾年的訓練與準備付諸流水。也因為這次國民黨政權拒絕「台灣」之名,台灣以後只好用可笑的「中華台北」之名參加國際賽事。這難道不是外來的國民黨為了保住自己的政權,不顧台灣人民利益的典型例子?

事實上,我也曾加入國民黨。直到今天,我還清清楚楚地記得高三那年,我參加「省運」一個禮拜而拿到獎牌之後,回到教室時的第一件事。當時我的國文老師兼導師,用手指著我,氣極敗壞地說:「你這個賤貨,你不加入國民黨,難道要加入共產黨?」我愣在當場。後來才知道,原來省運剛開始那幾天,導師對全班發下加入國民黨的申請書。一週之後,全班只有我一人沒有繳回。當時我想我正在參加省運,我怎麼知道你給我加入國民黨的申請單?但是面對導師的恐嚇,只好趕快填寫表格;之後,一毛錢黨費也沒繳。沒想到,一九七五年拿到金牌後,卻被國民黨列為「優秀黨員」!

之後,我與先生在一九七八年結婚,隔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再隔年,林家血案、陳文成命案連續發生。那段時間前後,我與當時當學生的先生偶爾去參加台灣同鄉會的例行餐會。不久,某日報竟然寫著「李秋霞嫁了一個台獨先生,不走體育了。」過了不久,在電話中,我現已過世的父親提及調查局的人告訴他「叫你女婿卡惦點,讀冊就好。」果不其然,當我因護照過期到芝加哥辦事處申請時,竟然不被批准。後來我只好直接寫一封信給當時的教育部長才被批准。這些經驗,使我真正體認到國民黨政權如何對台灣人(甚至在遠遠的美國)的不信任與控制。

因此,上個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我參加了台美人及所屬四十幾個社團舉辦的March for Taiwan「為台灣而跑」活動。從費城獨立鐘起跑,到華府國會山莊前的獨立大道。我們二十五人冒著冷風與大雪,跑完二四○公里行程,主要目的是要呼籲美國公民認識二二八屠殺事件,懇求布希總統與國會保障台灣的民主,請求聯合國接受台灣為會員國,也要求中國放棄對台灣領土的聲稱。同時我們也向世人告知,絕對不能容許類似二二八屠殺事件再一次在台灣或世界上任何地方發生。

能與許許多多的台美人為台灣長跑,為台灣發聲,令我感觸良多:台灣獨立運動,和這二四○公里風雪長跑一樣,要目標明確,要堅持到底,才能踏上我們台灣人自己的「獨立大道」!

(作者為一九七五年亞洲田徑賽三項金牌得主)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07-07-12

余晏會晤台裔紐約市議員劉醇逸


紐約市議員劉醇逸是不折不扣台灣出生的台灣人,五歲移民美國,他是一個沒有政治家族背景的年輕人,隻手在紐約政壇打下一片天,兩連任成為紐約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主席。12日這一天,在紐約市陳律師等多人引見陪同下,我們參觀紐約市議會,並與劉醇逸一談台北與紐約兩城市的未來。左圖為劉醇逸與余晏坐在紐約市議會


劉醇逸1967年生於台灣,5歲時隨父母移民美國,定居紐約。他先後在紐約市及紐約州完成各項學業,2001年11月,劉醇逸被選為紐約市歷史上第一位台裔、華裔、也是第一位亞裔市議員,並於2005年成功連任。上任以來,劉醇逸在紐約市議會為整個華裔及亞裔社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我對於劉醇逸這位台灣囝仔縱橫紐約政壇有很大的期許,尤其是台灣在國際及美國的發展,但劉議員謙稱他專注於地方服務,重視行政工作。他的下一步是主計長?州長?政壇詭譎仍不得而知,畢竟劉醇逸已成為紐約的亞裔移民的代言人,從議會一樓的華盛頓肖像、到二樓的議場、議場頂的白人畫像…等介紹,我看到他言談之間的謹慎及步步為營。左圖為紐約市議會全景,右後方的大廈就是紐約市政府。

紐約市議員為單一選區制,一個議員大約有十到十五萬票的民意基礎,限定只能連任兩次。此行我遇到了許多台灣人第二代優秀子弟,哈佛、耶魯的高材生,他們很高興的與我一談,但,台灣囝仔能否對台灣有更驕傲的願景與期許?或者台灣只成為他們人生中出發時一個遙遠的起點?我們這一代能不能與遍及全球的台灣子弟們有更深刻的人生對話?這些都還要很多的努力!

2007-07-03

書面質詢/大同分局禮堂「裡外都下雨」!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在市定古蹟大同分局三樓大興土木整修內部,做為台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之用,只是這樣的高調整修,卻無視於大同分局現有辦公廳舍的殘敗,每逢下雨內外都是水。

大同分局曾指禮堂不在市定古蹟範圍之列,且為大同分局將來的重建位址,但依文化局指定的「台北北警察署」古蹟,地號為「大同區雙連段3小段407地號」,禮堂應屬古蹟範圍之內。既然市定古蹟主建築的3樓,文化局都可大興土木,所謂「不是古蹟」的禮堂,是不是更加可以修繕?

大同分局也曾表示礙於市庫拮据,且分局已有重建計畫,所以今年連修繕費用都未編列。可是大同分局重建工程目前仍在紙上作業階段,上(6)月底才通過都審,現在正在辦理工程細部設計中,且編列的連續性預算完成日是在99年度,重建之日,仍有數年之遙。

雨季到來,大同分局又再度面臨了「外面下大雨,裡面下小雨」的窘境。大同分局禮堂平日是分局做為內部勤教、訓練、開會及與地方集會之用,凡遇雨,桌上、地上就需大大小小的「水桶」伺候,只見與會人員開始四處移動躲雨,蔚為奇觀。外面樓梯亦同,水桶擺滿階梯也不夠用。

還有,分局與禮堂之間的建築通道至少已有20年歷史,曲折蜿蜓又狹窄,宛如九彎十八拐,通道階梯年久失修,甚至部分凹陷傾斜,木製窗欞也早已腐朽,遇雨室內又是一陣滴滴答答,牆壁更是斑駁不堪。

此等形同貧戶的惡劣辦公環境,雖然大同分局體恤市庫吃緊,悶不吭聲,齊心等待新大樓的到來。但,這個時刻,現有大同分局警察同仁的權益究竟何在?市警局長官豈可視而不見?郝龍斌市長豈可坐視不管?

希望郝市長在大雨來前去視察大同分局,親身體會警察同仁的苦楚;同時動用第二預備金,緊急為大同分局禮堂解決「裡外都下雨」的問題,也好讓同仁及來賓到大同分局開會時,能正常地享有「乾濕分離」的舒適,讓大同分局這個禮堂,不再失「禮」。
文明.臺灣.環保.弱勢.文化.改變ing